巡查发现
近日,灵宝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张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条灵宝市金某湖周边音视频,其中出现“情侣?跳湖?”等不实内容。
该视频发布后,短时间内引发了网友关注热议。灵宝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依法处置
经灵宝市公安局网警和苏村派出所民警迅速工作,查明视频发布人张某某系灵宝市苏村乡人,因途径金某湖,闲来无事,拍摄环境视频后为博取眼球,随意从网上截取不实音频搭配视频发布以吸引流量,造成不良影响。张某某对自己发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不造谣,不传谣,发布宣传视频时认真审核,确保每一条信息真实有效。
2024年4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不造谣 |不传谣|不信谣
灵宝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平安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