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维护保障企业网络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委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线上“涉企举报专区”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处置分类:
(一)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二)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三)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四)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五)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六)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二、举报要件
(一)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
(二)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五)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
(六)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文字保证。
三、举报方式
(一)登录三门峡市互联网举报和辟谣平台进行举报
(二)登录三门峡网·涉企举报专区进行举报
中共三门峡市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